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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26 11:10

《駐京專電》市監總局、網信辦發布網絡交易平台規則監督管理辦法

摘要
免責聲明

本內容由人工智能根據現有市場數據及新聞來源生成,僅供參考。其內容不代表《經濟通》之觀點或立場,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鑒於AI生成資訊可能存在錯誤、遺漏或偏差,用戶應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或諮詢專業意見後再作出投資決定。《經濟通》對因依賴本內容而導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 市監總局與網信辦聯合發布網絡交易平台監管辦法
▷ 禁止平台不合理收費、限制經營者自主經營
▷ 要求建立信息安全條款與交易糾紛解決機制
  市監總局、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交易平台規則監督管理辦法。規範網絡交易平台規則制定、修改和執行,維護網絡交易秩序,保護網絡交易各方主體合法權益。

*平台收取不合理費用,需建交易糾紛解決等機制*

  辦法以平台規則為切入點,進一步壓緊壓實平台責任。例如,不得利用平台規則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活動進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費用、不合理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不得利用平台規則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自身責任、不合理加重消費者責任、實施大數據「殺熟」、提供會員服務時單方面隨意變更平台規則損害會員權益等。

  辦法要求,平台在其平台規則中明確信息安全條款,明確平台內經營者處理個人信息的具體規範以及平台內經營者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義務等,還規定了平台在信息公示、公開征求意見、過渡期設置、申訴渠道設置等方面的義務,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規則重大事項溝通協商、平台內交易糾紛解決等機制。

  平台內經營者、消費者提起申訴的,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應當及時對申訴事項進行復核,客觀公正作出處理;僅采用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處理,申訴人提出人工判定要求的,應當采用人工判定的方式進行處理。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作出處理後,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訴人。

  辦法提出,市場監管、網信部門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兩部門線索移交、信息共享、會商研判等工作機制。辦法還倡導社會共治,鼓勵平台發布平台規則合規報告,主動開展合規自評。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7日北京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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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報價更新時間為 09/01/2026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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