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為解決社會廣泛關注「小案重罰」和「
類案不同罰」問題,在充分考慮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當事人主觀過錯和獲利情況的基礎上,市場
監管總局制定清單對12種首次違法和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守護消費市場安全底線和公平秩
序,不斷優化消費環境,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今日發布的《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及《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
不予處罰清單(一)》(以下簡稱兩個《清單》)。其中,「首違不罰清單」包含8種初次違法
,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違法行為;「輕微免罰清單」包含4種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
,且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為確保兩個《清單》依法有序實施,提出了「堅持依法行政原則、堅持
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嚴格規範執法程序、科學設定處罰清單」5項要求,特
別是對當事人實施「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的,明確了「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督促引導
積極整改、依法退賠消費者損失和履行召回義務」等措施。(jq)
【你點睇?】陳茂波強調預算案將以節流為主,醫教開支、2元乘車、公務員薪酬,你最認同哪個節流方法?►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