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建業集團旗下5間公司,早前先後遭不同債權人入稟清盤,之後該5間公司向法庭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案件今天在高院聆訊。法官委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莊日杰及蘇文俊為5間公司的臨時清盤人。
5間公司的代表陳辭稱,涉案公司無法向員工支薪,近日亦遭房協終止合約,而且破產管理處的信件提及,涉案公司「有初步證據顯示要清盤」。公司代表重申,旨在透過今次申請保護資產和保障債權人利益,不涉「隱藏動機」,又形容「這是香港業界史上悲傷的一天」。
*保華情況對工務工程項目影響屬可控*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得悉保華近日就旗下5間子公司向法院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處理債務問題和制定重整方案,而法庭今日召開了聆訊並批准有關申請。由於提出申請是保華的企業決定而相關個案仍處於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評論有關細節。
就政府工務工程方面,發言人指,保華旗下公司現正承造13項工務工程合約,其中12項是保華與其他建築公司以聯營方式承投,這些合約分別由多個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建築署、機電工程署、路政署、渠務署、水務署和環境保護署。由於大部分是聯營項目,無論保華最後是否須清盤,聯營合約的另一方須按合約要求完成餘下的工程,發展局評估有關的聯營承建商有足夠能力承接餘下工程,他們亦表示會繼續履行合約。而唯一由保華單獨承造的項目亦已大致進入完工階段。總體來說,發展局相信保華的情況對相關工務工程項目的影響是可控的,局方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
*大部分政府和公營項目已由聯營方繼續,或轉換總承建商*
另外,保華亦承接了其他公營機構的工程項目,部分屬聯營項目,如上述所言,相信影響是可控的。其他由保華獨自承造的項目,當中大部分項目的公營機構業主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令工程項目可順利完成,小部分項目的業主亦正進行相關安排,務求把工程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
由於絕大部分政府和公營項目會由聯營方繼續,或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倘若保華最終被勒令清盤,接手的承建商會按政府和公營機構業主的要求盡量兼顧現有分判商和工人的情況,使他們可以繼續在有關項目工作,以保持工程的延續性。
*受影響分判商或供應商可循法律途徑申索償*
至於保華的債務事宜,受影響的分判商或供應商可循法律途徑申請索償。政府包括金管局一直與建造業和銀行界保持聯繫,倘若分判商或供應商受到保華事件影響引致資金流壓力,金管局和發展局聯同建造業議會會與銀行公會溝通,以便銀行考慮以個案形式提供協助。有關企業可主動聯絡貸款銀行並提供所有相關資料,讓銀行適時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在可行的空間下盡量作彈性處理。
*勞工處會與保華等協調,向僱員提供協助*
僱傭權益方面,勞工處一直要求保華根據《僱傭條例》向其僱員支付工資及法定權益,並履行條例下作為總承判商須代屬下的承判商支付最初兩個月欠薪的責任。勞工處會繼續與保華、其分判商及相關持份者保持聯繫,協調向僱員提供的協助。
保華建業集團旗下5間公司,包括保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保華建造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以及保華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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